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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1-03-01
從2021年開始,希盛知識產權公眾號將陸續(xù)推出《業(yè)務佳訊》系列文,歡迎大家閱讀。
以下是該專利案件信息
韓國專利申請?zhí)枺?0-2019-700****
申請途徑:PCT進入韓國
進入日期:2019年3月*日
PCT國際申請?zhí)枺篜CT/CN2016/10****
韓國知識產權局(KIPO)授權通知日期:2021年2月*日。
春節(jié)收假后上班的第一天,收到了韓國合作伙伴發(fā)來的該專利的授權通知郵件,我們很欣喜地向客戶分享了這則消息。
此項專利的權利人與我公司雙方合作機緣歷經十幾載,彼此信任,源遠流長。
前述韓國專利申請10-2019-700****,以該客戶的國內發(fā)明專利為優(yōu)先權基礎,下面以時間線簡要記錄了它的系列專利申請過程:
1)2016年8月*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發(fā)明專利申請,申請?zhí)枺?0161067*****,該專利于2018年8月*日取得證書,證書號:305****(歷時24個月)。
2)2016年12月*日提交了PCT國際申請,PCT申請?zhí)枺篜CT/CN2016/10****。國家局知識產權局于2017年1月*日發(fā)出了《PCT國際檢索單位書面意見》、《PCT國際檢索報告》,結論顯示該PCT申請的全部權利要求均具有新穎性、工業(yè)性,但不具有創(chuàng)造性。
3)2017年1月提交了臺灣專利申請,臺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?zhí)枺?061*****,該申請于2017年12月*日取得證書,證書號:I60****(歷時12個月)。
面對此項專利的創(chuàng)造性問題,我們的專利代理師沒有一次止步,他們及時處理、積極應對,抓住了一切能夠修改權利要求文本的機會,協(xié)調客戶意見,與審查員據(jù)理力爭,于2018年6月建議客戶辦理了國際初步審查,最終說服審查員在2019年2月的《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》中改變了結論,得出:全部權利具有新穎性、創(chuàng)造性、工業(yè)性,從而也更有利于后面的國外專利申請:
4)2019年2月*日進入日本特許廳,申請?zhí)枺?019-53****,該申請于2020年9月*日取得證書,證書號:675****(歷時19個月)。
5)2019年2月*日進入美國專利商標局,申請?zhí)枺?6/32*, ***,目前在審中。
6)2019年3月*日進入歐洲專利局,申請?zhí)枺?6913****,目前在審中。
7)2019年3月*日進入韓國知識產權局,申請?zhí)枺?0-2019-70****,2021年2月*日發(fā)出授權通知,目前等候證書。
雖然目前美國、歐洲申請還在審查中,但我們相信會不負所望,取得滿意的結果。
針對所有案件的官方審查意見,我們的專利代理師都會第一時間處理。另外,針對系列專利申請,我們的專利代理師,流程人員都會與客戶充分溝通,綜合考慮,包括是否采取加快審查(如PPH,PACE)等程序,充分維護客戶利益。
我們盡力做好每一件實事,無愧于時光,倉箱可期!